南岭小校生
从博客上读到邱经祥《<诗经·召南·鹊巢>:为妇持家之义》一文后感慨万千,除了佩服邱经祥的学识之外,也为当今中国古汉语研究的现状而担忧:近来读一些古汉语学家们(大多是知名教授)的文章,发现有不少人研究古文不读原著,抄来抄去,竟连最基本的常识和字义都弄错了!
就说《诗经·召南·鹊巢》吧,邱经祥从一博客将这首诗抄录(原文如此,邱经祥并没有抄错)如下: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两百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两百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两百成之。
他还摘抄了一段译文:
“1、喜鹊筑巢在树丫,八哥居住乐开花。这个女子要出嫁,百两车儿迎接她。2、喜鹊筑巢在树上,八哥居住喜洋洋。这个女子要出嫁,百两车儿送新娘。3、喜鹊筑巢树林里,八哥住满心欢喜。这个女子要出嫁,车队迎来成婚礼。(全国高校古委会“八五”规划项目·中国训诂学研究会古籍普及读本·许嘉璐主编《文白对照十三经》)”
《诗经·召南·鹊巢》是《诗经》的名篇,细心一点就可以发现,前面的诗抄错了,后面的译文也驴头对不上马嘴!
《诗经·召南·鹊巢》的原文应是: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将“百两”换成“两百”,意思就差之万里,因为“两百”的“两”是数词,即“二”;“百两”的“两”是通假字,即“辆”,是量词,二者是不能互换的。
下面的译文最明显的错误是“八哥”,原文讲的是“鸠”,按过去一些文人翻译,直译时就是斑鸠,斑鸠是斑鸠,八哥是八哥,是不同的两个鸟,形状不一样,颜色也不同;意译时就是女子,不管是作风不正还是淑女,译成“女子”是准确无误的,如译成“八哥”实在是词不达意。若这样的译文确出现在许嘉璐主编的《文白对照十三经》,鸟都不懂,也实在是一种悲哀。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这句诗就是成语“鹊巢鸠居”的出处,“鹊巢鸠居”用来比喻强占别人的房屋、土地、妻室,主要指第三者插足。如果照成语“鹊巢鸠居”理解,就如邱经祥所讲:“把几千年后的生活形式直接套用到本诗所表达的观点中去,令古人显得荒谬绝伦,那似乎有些‘窦娥冤’了”。
《诗经·召南·鹊巢》的本义是什么呢?
这首诗共有三章,章与章只有个别字不同,分别是“居之”、“御之”、“方之”、“将之”、“盈之”、“成之”,虽然只有一字之别,但意思却有天壤之变。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中的“鹊”是喜鹊,指代男子(或君子)。为何比喻成男子呢?因为喜鹊筑的巢是人们能见到的所有鸟巢中最牢固最宏伟但也是最简陋的。工期很长,就像男子们建房子一样辛苦,人们经常看到它在筑巢,因此借指男子。诗中的“鸠”并非一些文人所讲的“斑鸠”,而是“雎鸠”,雎鸠又叫王雎,是一种水鸟(也有人认为雎鸠是山禽),这种鸟很漂亮,很高贵,很温顺,古时有人说它是鹰,也有人说它是野鸭,其实它类似鸳鸯如中华秋沙鸭,爱情专一,是淑女的象征。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就是喜鹊有一处很简陋的巢,一只很漂亮,很高贵,很温顺的雎鸠“住”了进来。它是怎样来的呢?“之子于归”,历代的翻译都是女子到夫家成亲的意思,“百两御之”,就是用百辆马车,将女子接到夫家。不难发现,上阕是写“喜鹊”用车将“雎鸠”接到家里。
第二章写什么呢?“方”的本义是并行的两只船,泛指并列、并行。《说文》:“方,并船也,像两舟总头形。”又通“放”,是依据、依托的意思,如《左传·哀公十六年》:“方天之休,弗敬弗休,悔其可追?”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的意思是二人在一起可以相互有个照应,有个依托。
“将”,《广雅》解释为“扶也”,如《史记·田叔传》:“为人将车”,索隐:“犹御车也。”又作“送行”,如《淮南子•诠言》:“耒者弗迎,去者弗将。”又引申为“顺从、随从”,如《庄子•庚桑楚》:“备物以将形,藏不虞以生心,敬中以达彼。”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将之”的意思与“方之”是相近的,即庄子讲的“备物以将形,藏不虞以生心,敬中以达彼”。
第二章是说,君子有德,“鹊巢”虽然简陋,却能有所依靠,男女在一起很班配,互送互行,如胶如漆,愿意结成婚姻。
第三章的“盈”,《说文》解释为“满器也”,如《礼记•祭义》:“乐主其盈。”注:“盈,犹满也。”引申为增长、增加、圆满,如《淮南子•俶真》:“盈缩卷舒,与时变化。”《礼记•礼运》:“三月而盈”,疏:“谓月光圆满。”“成”本义是“完成、成就”的意思,《说文》:“成,就也”;《国语•周语》:“成,德之终也”。引申为“订立”,如成约、成说(订约)等,《诗经·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朱熹集传:“成说,谓成其约誓之言。”
第三章的意思是,两人的感情发展得很快,不久便订了婚约,“喜鹊”便备了厚礼,将新娘娶回家中。
曹巳说:“对于一个文本,哪种解读是“正确”的有时候并不重要。读书是一个重构的过程、一个再创作的过程。或悲或喜,或有所思,就足够了。”这个观点实在不错,邱经祥赞同,笔者也会举双手同意,只是离开原著忘文生义,甚至将原著都搞错了,岂不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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