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之我见

作者:冉华庆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法网摘要:本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论指导从而确立了以“生态中心主义”为核心的基本原则,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提供了主心轴。从立法理念、原则和技术三个方面尝试性的讨论了野生

作者:冉华庆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法网 
摘要:本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论指导从而确立了以“生态中心主义”为核心的基本原则,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提供了主心轴。从立法理念、原则和技术三个方面尝试性的讨论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
关键词:野生动物保护法 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 三、结语
本文从理念、原则以及立法技术三方面尝试性地讨论了野生动物保护的修订问题,希望能够以此对中国法学界几乎空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研究和关注状态有所帮助。《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是传统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博弈。所有的民众的观念得以转换需要时间,政府有义务保障全体民众的长远利益,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机构要勇于逆阻力而行,力挽狂澜——生态化了的环境法必然是“对传统法秩序的一场革命”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不只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与民众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修订中需要建立一个包括除立法者以外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人士各方参与协商的机制,要借修订之际教育民众,使可持续发展和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能够深入人心。
  自然是公正的,我们尊重自然,自然也会尊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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